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秋季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4-09-02浏览次数:次
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宿迁交通集团”)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金15.5亿元,为宿迁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业务。集团经营范围涉及交通工程建设与施工、港口码头、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现代物流园区、片区开发、道路养护、建材销售、公共停车、汽车租赁、交通传媒、通用航空等业务板块。截至2023年底,集团总资产超 400 亿元,员工总数近 3000 名。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报考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秋季招聘岗位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交通集团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9月3日9:00至2024年9月13日16:00;报名网址:http://ks.9drc.com/6;
报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电话15370592888。
2. 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7:00。
3. 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由集团公司研究后可延长报名时间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测试
招聘岗位(01-0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招聘岗位(05)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机试。测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将在宿迁交通集团官网上进行公布。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测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辅导用书。测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集团公司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与网络报名材料一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并关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detail.heiferscripture.cn/)。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总成绩计算:按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与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将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需服从集团岗位安排,根据岗位安排与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集团有科学的薪酬及福利制度,可保障每个员工的薪金待遇。“五险一金”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说明
1.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开、透明,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集团纪委及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应符合亲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后,可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3. 网络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集团公司研究后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27-84355359 0527-84355719
监督电话:0527-84355669 0527-84360015
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泗阳县|
扶沟县|
儋州市|
庄河市|
田东县|
徐闻县|
荆门市|
依安县|
鹤庆县|
蓝山县|